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| 文件 |
青贸促办字〔2008〕6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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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“2008青岛国际金融博览会”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,充分展示青岛改革开放30年以来金融业发展的辉煌成就,推动全民金融知识普及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,青岛市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9月27日至28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“2008青岛国际金融博览会”。
展会由青岛市贸促会、青岛市金融办、青岛市金融学会、青岛银行业协会、青岛证券业协会、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、青岛日报报业集团承办。协办单位为青岛市发改委、青岛市经贸委、青岛市外经贸局、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。
一、展会宗旨
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,展示改革开放30年以来金融业发展的辉煌成就,推动全民金融知识普及和区域金融经济发展战略。
二、展会主题
展会以“金融博览”为主题,搭建金融业与企业合作的平台、与百姓沟通的平台、金融产品创新的平台,以及我市金融业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交流的平台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,有效推动我市金融发展与稳定,协调机制建设,充分发挥金融业促进企业发展和对经济的核心带动作用。
三、展会板块
展会在内容设置上力求充分联结金融业、企业和百姓,共包括五大板块内容,分别是:
(一)金融论坛
(二)改革开放30年以来青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成果展
(三)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、拟上市公司、中小型企业展示和商务洽谈及金融产品宣传、推介、培训
(四)中介服务机构、金融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展示
(五)金融知识宣传和风险教育等配套展示和活动
四、展会宣传推介
(一)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推介
明确区分公司业务专业观众和个人业务观众两大群体,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制订专业宣传方案,分阶段、分层次、全方位在不同媒体投放,充分达到良好的预热和传播效果。在展会前1个月要密集投入报道、软文、广告等,展会期间要做好热点追踪和采访报道工作,会后要重点宣传展会成果。
(二)走出青岛进行宣传推介
组委会到半岛地区、省内其他地区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地宣传推介,并将通过国家贸促会海外贸促分支机构、各国驻华使领馆、工商会等机构邀请国外金融机构负责人、国外投融资机构、证券交易所、中介机构负责人来青参观展会,同时在中日韩产业交流会期间进行展会推介。
(三)通过商函、传真、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
针对公司业务专业观众,采取一对一的宣传推介,通过各种方式吸引青岛、省内以及周边地区公司业务观众参观。
(四)充分利用其他途径宣传
组织各金融机构临街电子屏统一宣传展会;印制100万张门票,会前分阶段发放;会前在商贸区、啤酒城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品和门票,悬挂宣传横幅,营造展会氛围;深入五市七区发动宣传。
五、展会观众组织
此次展会观众人数预计将超过5万人次,主要包括:
(一)国外专业观众
中国贸促会将通过海外贸促分支机构、各国驻华使领馆、工商会等机构邀请国外金融机构负责人、国外投融资机构、证券交易所、中介机构负责人来青参观展会。
(二)公司业务专业观众
主要通过青岛跨国采购促进中心现有10万家省内企业数据库进行一对一的邀请配对,预计将有超过2000家企业到会参观洽谈。
(三)个人业务观众
通过此次展会的支持媒体金融时报、大众日报、青岛电视台、青岛日报、青岛财经日报、齐鲁晚报、青岛晚报、青岛早报、半岛都市报、青岛新闻网、青岛信息港、青岛广播电台、青岛经济台等进行广泛推广宣传。
(四)金融业内专业观众
组委会将组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观此次展会。
此次博览会是今年我市金融业的一项重要活动,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并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工作。要展示全新金融理念、全新服务方式、全新理财方式和最新硬件设施等。
同时也欢迎国内外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参展。具体参展事宜请联系青岛市贸促会跨国采购促进中心。
联系人:刘伟
电 话:15954883311
传 真:0532-83880997
负责人:温 波
电 话:0532-82772668
传 真:0532-83880997
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

